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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情况不能提起诉讼?
释义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案件范围包括:行政诉讼案件、自愿仲裁的合同纠纷、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不在受诉法院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已生效的判决再起诉、不得起诉期限内再起诉、再审申请超过两年的案件、不符合法定主体资格的再审申请。
    法律分析
    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民事案件包括:
    1、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案件;
    2、双方当事人依法对合同纠纷自愿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
    3、依法应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
    4、不属于受诉法院管辖的;
    5、对判决、裁定、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
    6、依法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又起诉的;
    7、人民法院对民事、行政案件的再审申请人或申请人超过两年提出再审申请或申诉的;
    8、人民法院对不符合法定主体资格的再审申请或申诉。
    拓展延伸
    不能提起诉讼的情况有哪些?
    不能提起诉讼的情况有多种,以下是其中一些常见的情况。首先,当案件已经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限时,原告将无法提起诉讼。其次,如果法院已经对同一案件做出了终审判决,原则上不允许再次提起诉讼。此外,某些特殊案件,如行政复议、仲裁等,可能需要按照特定的程序进行,如果未按规定程序先行申请,则不能直接提起诉讼。另外,如果案件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等特殊情况,也可能受到限制,无法提起诉讼。最后,如果案件涉及双方已经达成的和解协议,一方不能擅自提起诉讼。总之,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不能提起诉讼,需要谨慎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结语
    不能提起诉讼的情况有多种,包括超过诉讼时效期限、已有终审判决、未按特定程序申请等。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等特殊情况也受限。和解协议达成后一方不能擅自提起诉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谨慎行事十分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人民法院对下列起诉,分别情形,予以处理:
    (一)依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告知原告提起行政诉讼;
    (二)依照法律规定,双方当事人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申请仲裁、不得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三)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由其他机关处理的争议,告知原告向有关机关申请解决;
    (四)对不属于本院管辖的案件,告知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五)对判决、裁定、调解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案件,当事人又起诉的,告知原告申请再审,但人民法院准许撤诉的裁定除外;
    (六)依照法律规定,在一定期限内不得起诉的案件,在不得起诉的期限内起诉的,不予受理;
    (七)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判决、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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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