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定金 不能退。定金的性质是违约定金受 定金罚则 的约束,即交付定金方违约,收受方可以主张不退还定金;如果收受方违约,交付方可以主张两倍返还定金。 定金是指合同的当事人为了确保合同的履行,依据法律的规定或者双方当事人的约定,由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的金钱。 《 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 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