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民法典规定,房租到期续租是否需要签合同,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如果不签订合同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变成不定期租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租赁合同最长可以签订20年。租赁合同续订后,仍受租赁期限不超过20年的限制。,根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的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租赁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1.租赁合同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2.租赁合同违背公序良俗;,3.当事人不具有缔约能力;,4.租赁合同为当事人虚假的意思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四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