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公共区域被占用怎么办? |
释义 | 业主占用小区公共区域需承担赔偿责任。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公共场所等需归业主所有。占用公共区域所得收入扣除成本后归业主共有。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对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不得放弃义务。业主应征得委员会和物业同意才能临时占用。 法律分析 若是被人占用小区内的公共区域:比如楼道,天台,小区公园等等,可以向小区物管和居民代表会投诉。 我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占用楼道公共区域怎么办 业主占用楼道公共区域造成公共部位损害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不可以擅自占用和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损害业主的共同利益。要因维修物业,业主确实需要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情况下,应该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同意。 小区内占用公共区域所得收入可以归业主所有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以及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因此,小区内占用小区公共区域所得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可以归业主共有。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二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结语 公共区域被业主占用时,可向物管和居民代表投诉。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对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若业主占用楼道公共区域造成损害,需承担赔偿责任。占用和挖掘物业管理区域需征得同意。占用公共区域所得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归业主共有。根据民法典规定,建筑区划内的道路、绿地、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建设单位等利用业主共有部分所得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后,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共有部分的权利和义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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