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再婚以后离婚证就没什么用了。离婚证,是男女双方合法解除夫妻关系的法律文书,领取离婚证之时,就是夫妻关系终止之日。申报条件 1、双方当事人系合法登记的夫妻 2、双方当事人离婚是完全自愿的 3、双方当事人均具有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 4、双方当事人对子女抚养、 财产和债务 处理等事项达成协议的 5、一方或双方当事人的户口是街道或街道的常住户口 6、双方当事人必须同时到 婚姻登记机关 申请,不得委托他人代理 7、当事人提供的证件原件,必须是合法、完整、真实、有效。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 离婚协议书 》 4.填写离婚 登记申请书 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法律客观: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 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婚姻登记条例》第二十条 本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证由国务院民政部门规定式样并监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