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时必须提交的文件中不包括 |
释义 |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时必须提交的文件中不包括验资证明独。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时必须提交的: (1)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由投资人亲笔签署。(其他填写要求请详见申请书上的说明提示))(原件1份) (2)投资人身份证明(一般应为投资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原件1份) (4)住所使用证明(产权人签字或盖章的房产证复印件。产权人为自然人的应亲笔签字,产权人为单位的应加盖公章)(原件1份仅供查验,复印件1份) (5)指定(委托)书(投资人自己办理的,不必提交《指定(委托)书》)(原件1份) (6)许可项目审批文件(仅限经营项目涉及前置许可的情况,如危险化学品经营、快递业务餐饮、住宿等)(原件1份) (7)补充信息登记表(原件1份)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时必须提交的文件中不包括验资证明独。独资企业在世界上的很多地区不需要在政府注册。在这种制度下,很简单的经营安排如小贩和保姆在法律上就属于独资企业。甚至暂时经济活动,比如个人之间的买卖交易在法律上就依照独资企业处理。通常为了方便执法活动,政府会要求某些种类的独资企业注册,比如餐馆注册为了方便卫生检查。另一个注册原因是牌号,业主有权利使用个人的姓名为企业牌号比如“张三的饭店”,但是法律通常要求业主登记其它名称的牌号,以防有商标争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三十六条 个人独资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吊销营业执照。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法规定,未领取营业执照,以个人独资企业名义从事经营活动的,责令停止经营活动,处以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个人独资企业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时,未按本法规定办理有关变更登记的,责令限期办理变更登记;逾期不办理的,处以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