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网络文学著作权登记条件有哪些 |
释义 | 网络著作权实行自愿登记,论文不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我国实行作品自愿登记制度的在于维护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也可以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和各省直辖市主管部门备案部门申请登记,数字作品形式的著作权归属也可以通过各种协会自办的第三方登记中心或有可信第三方支撑的能够证明作品备案存证时间的机构。 一、申请著作权登记应准备的材料 1、申请办理作品著作权登记,除需要按下列第(二)和第(三)项的要求提交身份证明以外,还应当分别准备以下材料: (1)作品自愿登记申请书; (2)权利保证书; (3)作品登记表; (4)作品原创版权归属证明书; (5)委托、合作作品版权归属协议书或职务作品版权归属确认书; (6)作品包括数字三维显示的平面复制件(含样书、样品、原稿、书稿草稿、草图、照片底片等) (7)作品说明书:简述作品内容(包括作品类型、作品主题、中心内容及作品特点等)和创作过程(包括著作权人的介绍、创作意图、具体创作情况、完成时间、权利归属、是否发表、已发表的发表时间及发表形式、未发表的拟以什么形式发表、申请登记的目的等) (8)变更和设立质押前的著作权登记证; (9)申请人关于版权、继承、变更或设立质押权的协议、公证书或其他法律文件; 2、自然人(包括个体工商户)或其法定代理人作为申请人时,应当提交的身份证明: (1)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 (2)申请人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或户籍证明,或可以证明法定代理人与申请人关系的其他法律文书; (3)申请人或法定代理人给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以律师身份担任代理人的职务行为证明。 (4)合作作品、委托作品、职务作品中相对人的身份证明; (5)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质押登记时合同相对人的身份证明; 3、法人或其他单位组织作为申请人时,应当提交的身份证明: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批准证书、执业证等; (2)申请人或法定代理人给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以律师身份担任代理人的职务行为证明。 (3)合作作品、委托作品、职务作品中相对人的身份证明; (4)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质押登记时合同相对人的身份证明。 二、著作权申请的注意事项 1、独创性,即作品必须是由作者通过独立构思和创作而产生。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才受著作权法的保护。 2、可复制性,即指可以通过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反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多份,但无论采用什么复制方式以及复制多少作品,均不会改变作品的内容及思想。 3、合法性,作品应当以法律所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公民从事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创作,应当符合法律规定,不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