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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医生拍片漏诊医院有责任吗
释义
    医院如果出现误诊漏诊的情况,病人以及病人家属肯定会觉得这是医院方面的责任,需要承担赔偿,但并不能简单的说谁的责任,需要经过相关的鉴定才才能确定最终的赔偿责任。
    一、拒绝收治危重病人属于什么医疗事故
    医院拒绝收治危重病人属于不作为造成的医疗事故。所有急、危、重病人、医务人员借口推诿,拒绝接受治疗,或者不做任何检查和治疗,不负责任地转科、转院,造成不良后果的,属于不作为造成的医疗事故。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主要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未能采取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使患者智力、身体发生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治疗时机,造成病情加重或死亡。
    二、胎死腹中的医疗纠纷如何赔偿
    由于出现医疗事故,导致胎死腹中的,分两种情况解决。分别是:
    1、双方协商决定具体的赔偿方案。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胎死腹存在过错的,医疗机构要承担赔偿责任;
    2、但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没有过错的,医疗机构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具体的赔偿情况,要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法律规定核实确定。
    医疗事故必须是治疗结束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根据病员受损害的程度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进行医疗过错参与责任度鉴定和因果关系等级评定。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治疗时机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
    医疗事故的构成要件如下:
    1.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合法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
    2.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了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医疗事故的直接行为人在诊疗护理中存在主观过失;
    4.患者存在人身损害后果;
    5.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三、神经病带图杀人会判刑吗
    神经病杀人是否需要判刑,需要分情况而定:
    1、完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杀人的,不负刑事责任,不会判刑;
    2、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杀人的,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根据相关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八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1、患者死亡2、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3、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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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5:0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