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一、涉外劳动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1、涉外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用人单位的基本身份信息;劳动者的基本身份信息;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地点、内容;工资和社保待遇;劳动保护条件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签订涉外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订立涉外合同时,不得违反我国的司法管辖权、税收管辖权等,不得有损于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道德。 签订涉外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2、人员的派遣 合同中应明确规定劳务人员基本情况,包括性别、出生年月、籍贯、住址、联系电话等。 3、雇主的义务 合同应当明确规定雇主应承担下列义务: (1)、负责劳务人员有关签证、居留许可等手续的办理; (2)、按合同规定支付劳务工资以及一切应由雇主承担的费用; (3)、对劳务提供方人员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检查; (4)、为劳务提供方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包括住房、家具、家用设备、办公室、办公用具、交通工具等,对此可商定一定的标准,或规定按国际惯倒提供。如根据气候条件不同,规定配备空调和取暖设备; (5)、采取必要措施,防止发生工伤事故,保证劳务提供方人员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干涉劳务提供方人员工作时间以外的正常活动。 4、不能歧视、侮辱、体罚劳务提供者。 (1)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2)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3)劳动报酬; (4)社会保险; (5)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6)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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