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流程如下: 1、评估; 2、抵押登记前期准备; 3、户经理陪同客户办理抵押登记; 4、客户经理陪同客户领取他项权证; 5、入库。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不能抵押登记的不动产包括什么 不能作为抵押物的不动产包括: 1、学校、医院、国家机关、社会福利机构、宗教寺院等公共福利事业的不动产; 2、军队的房地产; 3、产权关系不清的房地产; 4、有产权纠纷的房地产; 5、由国家计划即将拆迁的房地产; 6、违章建筑,或未经国家规划部门和建设部门批准私自建设的建筑物等; 7、在未获全部共有人书面同意抵押之前的共有房地产; 8、没有地上建筑物的农村集体土地; 9、已作过抵押但未经前抵押人书面同意的房地产也不能重复抵押; 10、被法院或国家司法机关裁定予以冻结、扣押、监管或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