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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非固定资产
释义
    法律分析:非生产用固定资产是指不直接服务于生产过程的各种固定资产。包括:职工宿舍、招待所、学校、幼儿园、托儿所、俱乐部、食堂、浴室、理发室、医院、疗养院、专设的科学研究试验机构等单位使用的房屋、设备等固定资产。
    法律依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二十条 资产是指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形成的、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资源。
    前款所指的企业过去的交易或者事项包括购买、生产、建造行为或其他交易或者事项。预期在未来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不形成资产。
    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是指企业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或者虽然不享有某项资源的所有权,但该资源能被企业所控制。
    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是指直接或者间接导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企业的潜力。
    第二十一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十条规定的资产定义的资源,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确认为资产:
    (一)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二)该资源的成本或者价值能够可靠地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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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6:2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