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国家知识产权局于x年x月x日发出的对下述专利申请的驳回决定不服,请求复审。 复审申请书还必须必须包括:专利申请号、发明创造名称、复审请求的理由、专利复审人、时间。 一、专利复审程序是怎样的 1、专利复审程序的启动 专利复审程序启动的时间:专利复审程序的启动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专利申请人在接到驳回专利申请通知后3个月的时间内可以决定是否请求复审。 复审程序启动的主体是专利申请人,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资格提起复审请求,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无权启动复审程序。 2、专利复审审查 专利复审委员会经过形式审查受理复审请求从而启动复审程序后,首先将复审请求书(包括附具的证明文件和修改后的申请文件)连同原申请案卷一并送交作出驳回申请决定的原审查部门进行前置审查。原审查部门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前置审查意见书。除特殊情况外,原审查部门应当在自收到案卷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前置审查。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中同意撤销原驳回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直接作出撤销原驳回决定的复审决定,通知复审请求人,并且由原审查部门继续进行审批。原审查部门在前置审查意见中坚持原驳回决定的,专利复审委员会成立合议组进行审查。 二、专利复审条件答疑 网友提问: 专利复审提起条件是怎样的呢? 律师回答: 专利复审书程序是指专利申请被驳回时,给予申请人的一条救济途径。只有专利申请人才有权启动专利复审程序,而且必须在接到驳回通知3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复审请求进行受理和审查,并作出决定。复审请求案件包括对初步审查和实质审查程序中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不服而请求专利复审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