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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卖淫逃跑了会追捕吗
释义
    卖淫逃跑了会追捕。
    算卖淫的情形如下:
    1、为主体之间主观上已经就卖淫嫖娼达成一致,已经谈好价格或者已经给付金钱、财物,并且已经着手实施,但由于其本人主观意志以外的原因,尚未发生性关系的;
    2、已经发生性关系,但尚未给付金钱、财物的,都可以按卖淫嫖娼行为依法处理。
    组织卖淫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社会治安管理秩序;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行为;
    3、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实施了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行为的,都可构成;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卖淫处罚标准如下:
    1、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组织强迫未成年人卖淫的,依照规定从重处罚;
    3、犯有杀害、伤害、强奸、绑架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4、招募、运送人员或者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5、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6、引诱14岁以下儿童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综上所述,卖淫、嫖娼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通缉的条件及程序】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
    卖淫、嫖娼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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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9:4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