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行政组织的结构形式主要有: 1、直线制。直线制是一种最早也是最简单的组织形式。它的特点是企业各级行政单位从上到下实行垂直领导,下属部门只接受一个上级的指令,各级主管负责人对所属单位的一切问题负责。 2、职能制。职能制组织结构,是各级行政单位除主管负责人外,还相应地设立一些职能机构。 3、直线职能。直线职能制,也叫生产区域制,或直线参谋制。它是在直线制和职能制的基础上,取长补短,吸取这两种形式的优点而建立起来的。绝大多数企业都采用这种组织结构形式。 4、矩阵制。在组织结构上,把既有按职能划分的垂直领导系统,又有按产品(项目)划分的横向领导关系的结构,称为矩阵组织结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织法》 第十条 各部、各委员会工作中的方针、政策有哪些有哪些、计划和重大行政举措,应向国务院请示报告,由国务院决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决定,主管部、委员会可以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发布命令、指示和规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