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无房产证的房子能否抵押 |
释义 | 无房产证的房屋不能作为债务担保抵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和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抵押财产必须是产权明确的,且不得抵押土地所有权、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公益设施等。办理房产抵押需要提供相关材料,包括房地产抵押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评估报告、借款合同等。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无房产证的房子能否抵押 民法典规定,无房产证的房屋,如果产权不明确的,不能抵押房屋为债务担保。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抵押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第三百九十九条【禁止抵押的财产范围】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三、房产抵押办理材料要哪些 1、现房抵押 房地产抵押合同(夫妻双方到场签字);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验原件);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房产评估报告》;银行借款合同;夫妻关系证明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 2、期房抵押 购房预售合同;与银行签订购房借款合同;购房预交款收据复印件(验原件);夫妻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独身的由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出具证明;夫妻双方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结语 根据以上信息,结论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无房产证的房屋如果产权不明确,是不能作为债务担保进行抵押的。根据办理房产抵押的要求,现房抵押需要准备房地产抵押合同、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房产评估报告、银行借款合同等材料;期房抵押需要准备购房预售合同、购房借款合同、购房预交款收据、夫妻结婚证等材料。以上为简要说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三百九十五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 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三百九十九条 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二)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但是法律规定可以抵押的除外; (三)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 (四)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 (五)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抵押的其他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七章 抵押权 第一节 一般抵押权 第四百一十一条 依据本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设定抵押的,抵押财产自下列情形之一发生时确定: (一)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权未实现; (二)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三)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 (四)严重影响债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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