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康复医院医保可住多久 |
释义 | 没有规定医保病人住院时间一次不超过几天的。现实中,有的患者住院时间过长,为了降低平均住院日,个别医院会要求病人出院,然后重新住院。但医保部门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1、为防止过度医疗,卫生部门会对医院进行平均住院日的考核,用于反映医院对住院患者的服务效率。这种限制是对于整个医院的平均情况做出的考量,而不针对单个患者。 2、现实中医院不合理让病人出院一般有以下原因: 时间原因:有一些病人住院时间比较长,有些医院就会通过“一刀切”的做法要求病人先出院再重新住院,这是不合理的。 费用原因:当参保人住院费用超过了病种结算标准或均次定额结算标准,有些医院为了保证单次医疗不亏损,也会让病人出院。这也是不合理的。(医疗费用单次超过病种结算标准并不意味着医院整体就会亏损,因为有更多的单次结余情况。) 康复治疗费用医保报销比例多少? 1、医保的报销比例是百分之八十五。2、二类医院的收费标准起征点是400。医保的报销比例是百分之七十。3、一类医院的收费标准的起征点是600。医保的报销比例是百分之六十。4、一类医院转省内就医,收费标准的起征点是600。医保的报销比例是百分之六十。5、一类医院转省外就医,收费标准的起征点是600。医保的报销比例是百分之五十五。6、一个保险年度多次住院的,第一次、第二次住院起付标准由个人负担。第三次及以上住院起付标准由统筹基金支付。一个保险年度统筹基金最高。 综上所述,没有规定医保病人住院时间一次不超过几天的。现实中,有的患者住院时间过长,为了降低平均住院日,个别医院会要求病人出院,然后重新住院。但医保部门没有这方面的规定。希望以上回答对您有所帮助。《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管理服务的需要,可以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签订服务协议,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医疗机构应当为参保人员提供合理、必要的医疗服务。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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