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发文及方案审批流程 由主办部门拟文并填写发文审批表,如果是委员会提 交的,则该委员会应先行审核; 部门主任审核该文或方案; 秘书处领导审核; 如果是一般性信息或文件,经秘书处领导签发后,直接即予发布或执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程序规则》 第十七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公证申请表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及其代理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 (三)申请公证的文书的名称; (四)提交证明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住址、联系方式; (五)申请的日期;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申请人应当在申请表上签名或者盖章,不能签名、盖章的由本人捺指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