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南京公积金贷款流程是什么 |
释义 | 1、南京一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申请人凭《商品房买卖契约》原件、付款收据等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贷款银行审查完材料后向申请人发放住房贷款文本,申请人按照要求填写住房文本。 (2)申请人到售房单位加盖担保章,并付清剩余房款。 (3)管理中心审查贷款资料后,银行通知经审合格的办理公证、抵押手续。 (4)申请人在贷款银行开通用于还款的银行账户。 (5)贷款银行将贷款资金转入守房单位在银行开设的资金监管账户。 (6)申请人按照银行每月规定的时间将还款存入账户,保证贷款银行能够实施扣款。 2、南京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流程: (1)贷款申请人凭《房地产买卖契约》原件、已过户的房产证、原产权人的土地证、首付款收据、担保方证明等材料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贷款银行审查完上述资料后为贷款申请人发放住房贷款文本。 (2)申请人填写住房贷款文本。 (3)申请人若选择做担保,要将住房贷款文本带到指定的担保公司加盖担保章。 (4)管理中心审查贷款资料后,银行通知经审合格的办理公证、抵押手续。 (5)申请人在贷款银行开通用于还款的银行账户。 (6)贷款以后可以以转账的方式将贷款转入南京市房地产交易市场在银行开设的资金监管账户。 (7)申请人按照每月规定的时间之前将当月应还本溪额存入还款账户,保证贷款银行能够实施扣款。 一、二手房申请组合贷款要哪些流程 1、借款人向住房资金管理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并提供贷款资料,交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审批; 2、凭住房管理中心审批同意贷款金额、期限、利率等资料到贷款行,申请配套个人住房贷款。贷款行受理后根据借款人提供的资料,对借款人资信、职业、收入及还款能力等进行考核,考核借款人是否符合贷款条件,计算贷款额度,确定贷款期限,并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借款人答复; 3、贷款行审批同意后,与借款人分别签订住房公积金委托借款合同、个人住房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不用房屋担保的签订质押合同); 4、到产权部门办理贷款担保手续。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组合贷款)有两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其中的任何一种: (1)借款人可用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房产进行抵押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已取得产权证)并以所购建房屋办理抵押的,持借款人身份证、预交款收据原件、名章、借款合同、抵押合同,填写《房屋他项权申请登记表》并加盖借款人(抵押人)和贷款银行(抵押权人)印章后,到房屋座落地的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屋他项权证》。借款人用期房抵押的(没有取得产权证),持上述材料到房屋座落地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地产抵押权证明书》。 (2)用国债、银行定期存单等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进行质押,借款人持有价证券交贷款银行收押保管; 5、办理住房抵押保险手续。借款人到产权部门办理完抵押或质押手续后,连同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质押合同)、房屋他项权证、抵押权证明书等借款资料交贷款银行办理房屋保险手续; 6、签订《划款扣款协议书》; 7、贷款行按照《划款扣款协议书》将组合贷款划入售房方在贷款行开立的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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