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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证券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未开始营业的后果是什么呢?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证券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三个月未开始营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三个月以上的,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其公司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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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0 3:5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