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意向金和定金是有区别的。二者的区别有:约束力不同,意向金性质上属于合同预付款,没有承约性质;定金属于签订合同的担保,具有承约性质。表现形式不同,意向金是主合同前的预约合同,而定金是实践合同,并从属于主合同。法律后果不同,意向金一般可退还,定金一般不能退还。法律其他规定等。 一、定金责任的适用以及与预付款的区别是如何的 定金在当事人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时适用,由当事人一方在合同订立的前后,按照合同标的额的一定比例,预先给付对方当事人。 二者区别如下: 1.定金的给付时间既可以在主合同正式订立,也可以在合同订立后。而预付款一般在合同正式订立之后才能要求给付。 2.定金的作用在于担保主合同的履行。就预付款而言,合同无效或者出现违约事由时,退还相同数额即可,其不具有惩罚的性质。 二、认购协议书和商品房预售合同有什么区别? 预售合同与认购协议书区别极大。预售合同与预售认购书的区别如下:1.法律效力不同。预售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根据条款对双方产生法律约束力。而认购书属于预约性质,本质上尚不构成合约,对双方没有强制性约束。 2.本质不同。商品房预售合同属于本约,其法律效力与正式买卖合同一样。而预售认购书属于预约,不产生强制性法律效力。3.核心目的不同。预售合同是对房屋基本信息及价格等核心条款进行确认。而认购书只是对房屋进行确认,表达的是对购买房屋的意向。 三、意向金可以随时退吗 看具体情况定。 如果双方有约定给付意向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无权要求返还意向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应当双倍返还意向金,那此时的意向金具有定金的性质,给付意向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无权要求返还。 如果不符合上述情形,则该意向金不具有定金性质,给付方可以随时要求退还。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