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有独资公司的高管需获监管机构同意才可在其他公司兼职担任法人代表。一人可担任多个公司法人代表,但需符合规定。一个人可以担任多个公司的法人代表。但是,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的情况下,不得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任职兼职。也就是说,国有独资公司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未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不能担任多个公司的法人代表。《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该内容由 唐玉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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