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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了还在纠缠怎么办
释义
    离婚,意味着夫妻双方的关系已解除,如果对方纠缠,可以采取以下几个措施:
    1、先找到对方详谈一下,看是否能和解,陈述利弊以及这么做的后果。
    2、如果对方仍纠缠且采取的是电话骚扰,可以录音,然后向当地警方报案,让警察来处理。
    3、如果是恐吓,可以利用证人录音录像的方法取证,取得大量有效证据,到法院起诉或报警。
    如果需要通过法院来进行判决,财产就可过户,过户后如果男方继续赖在家中则可向公安报案,对方没有权利,因已离婚双方都是自由人,如对方发淫秽短信或采取其他威胁等方式,要注意收集该证据,并向公安报案,民事方面可自诉到法院。还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警。
    因为毕竟这样的一种情况,当事人都已经解除了夫妻的关系,就不再存在夫妻关系。如果男方纠缠对被纠缠方的生活产生了影响,被纠缠方可以报警,向公安机关请求帮助,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禁止对方纠缠的恶意行为。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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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1:3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