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禁止肥水养鱼的法律依据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从事水产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严格控制水污染,确保水功能区水质达标。 法律依据: 《水功能区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应对水功能区内已经设置的入河排污口情况进行调查。入河排污口设置单位,应向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登记。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应按照水功能区保护目标和水资源保护规划要求,编制入河排污口整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新建、改建或者扩大入河排污口的,排污口设置单位应征得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或流域管理机构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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