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故车辆的拖车费应由谁承担 |
释义 | 车辆事故拖车费谁出,需要根据拖车的具体原因进行判断,主要存在以下两种情形: 1、因交通事故,交警需要扣车调查而拖车的,发生的拖车费用,原则上不属于事故直接损失部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 2、因交通事故车辆受损无法自行行驶移动,需要拖车进行移动运输的,发生的拖车费用由本事故责任方来承担,若车辆有保险的,保险公司可以在保险限额内承担,但必须有发票。 一、车辆事故拖车相关费用的具体情况如下: 1、因交通事故扣车调查拖车的: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的,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2)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3)因扣留车辆发生的费用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通知当事人领取,当事人逾期未领取产生的停车费用由当事人自行承担; (4)经通知当事人三十日后不领取的车辆,经公告三个月仍不领取的,对扣留的车辆依法处理。 2、因交通事故车辆受损无法自行行驶移动拖车的: (1)拖车费,一般认为属于施救费,只要车辆在商业保险中投保了车损险和三险,相关保险公司就可以赔付事故发生后产生的拖车费用,但必须有发票; (2)车辆没有保险或者不存在保险情形的,拖车费用应该由本事故责任方自行承担。 二、机动车辆商业保险: 1、机动车辆商业保险分为主险、附加险。 (1)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共四个独立的险 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 (2)附加险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设备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发动机涉水损失险、修理期间费用补偿 险、车上货物责任险、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不计免赔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指定修理厂险等。 2、商业险赔偿比例: 交通事故商业险赔偿比例并没有明确规定,而且商业险的类别也很多,不同商业车险的赔偿标准,赔偿范围和赔偿对象都是不 一样的。 发生交通事故的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 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由责任人按照双方责任比例承担。 一般情况下,从事运输的车辆首先要投保交强险,然后再选择商业车险,通常会购买车损险、商业三者险等商业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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