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成都市高层次人才认定 |
释义 | 法律分析: 为更加精准分类评价和服务管理急需紧缺人才和高层次人才,加大人才引进培养和服务保障力度,统一人才的评价标准,成都东部新区结合自身人才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成都东部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分类认定标准》 法律依据: 《成都东部新区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分类认定标准》 人才划分为 A类国内外顶尖人才、B类国家级领军人才、C类地方级领军人才、D类高级人才、E类优秀人才5个层次。其中A、B、C、D四个层次对应《成都市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相应层次设置,并对市级标准中每一层级的“相当于上述层次的人才”,根据成都东部新区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行了一定的拓展和延伸。E类优秀人才则是根据东部新区发展需要,对所需人才标准向下延伸的一个层级。E类优秀人才包含三类:第一类为具有副⾼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才;取得⼤学本科以上国内外⾼校毕业⽣(国外⾼校取得的学历及学位必须经国家教育主管部⻔认证通过)。第二类为经过新区党⼯委管委会出台专项政策审核确认的,围绕新区航空经济、现代物流、国际消费、智能制造、总部经济等主导产业发展⽅向,对区域建设具有重⼤奠基意义、发挥必要保障功能、产⽣较强⽀撑作⽤以及可预期前景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才。第三类为相当于上述层次的⼈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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