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刑事处罚主要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 主刑有: 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 附加刑有: 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外对于犯罪的外国人、无国籍人还适用驱逐出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二条 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 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第三十五条 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