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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明确了探亲假的条件和待遇,包括主体条件、时间条件和事由条件。探亲假是带薪假期,往返路费由单位负担。配偶每年可享受30天假期和全程路费报销,未婚职工可享受20天假期和全程路费报销,已婚职工每四年可享受20天假期,路费超过30%部分由单位报销。申请探亲假需书面申请,说明家庭住址、离上次探亲已有一年以上、探亲时间及假期天数,并请上级批准。 法律分析 探亲假国家规定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享受探亲假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主体条件,只有在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和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才可以享受探亲假待遇。 (2)时间条件。工作满一年。 (3)事由条件。一是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二是与父亲、母亲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职工与父亲或与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新婚后与配偶分居两地的从第二年即可开始享受探亲假。此外,学徒、见习生、实习生在学习、见习、实习期间不能享受探亲假。 探亲假是否扣工资 《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5条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即探亲假属于带薪假期。 第6条规定,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按照规定,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和配偶团聚的配偶,每一年一次探亲假,假期30天,另加路程,路费全程报销,未婚职工,不能利用公休假和父母团聚的,每年一次探亲假,假期20天,另给路程假,路费全程报销,已婚职工,不能利用公休假和父母团聚的,每四年一次探亲假,假期20天另加路程,路费超过本人工资百分之30部分,予以报销。 探亲假申请条 尊敬的(科长、处长、主任): 本人家住xx徽省xx县xx镇,离上次探亲回家已经一年多了。每逢佳节倍思亲,xxxx年春节就要到了,本人想回家探望父母,根据国家和单位关于探亲假的有关规定,我拟于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休探亲假x天。请给予批准为盼! 特此申请 申请人: XXXX年XX月XX日 结语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探亲假是职工的合法权益。只有符合主体条件、时间条件和事由条件的职工才能享受探亲假待遇。探亲假期间,职工将按照标准工资发放工资,而往返路费由单位负担。请尊敬的领导批准本人于指定日期休探亲假,以满足我对家人的思念之情。谢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二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六十九条 行政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或者原告申请被告履行法定职责或者给付义务理由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判决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2023修正):第五章 适用与备案审查 第一百零九条 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三十日内依照下列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一)行政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三)自治州、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作出变通的情况; (四)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报国务院备案;地方政府规章应当同时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应当同时报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人民政府备案; (五)根据授权制定的法规应当报授权决定规定的机关备案;经济特区法规、浦东新区法规、海南自由贸易港法规报送备案时,应当说明变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二节 第一审普通程序 第七十一条 人民法院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的,被告不得以同一的事实和理由作出与原行政行为基本相同的行政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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