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内部股权转让的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内部股权转让的程序如下: 一、审查公司章程对此是否有特殊规定,有特殊规定的,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转让。 二、没有特殊规定的,股东之间进行转让即可。 三、办理股权变更登记。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名册应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名册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七十三条规定,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二、股权转让协议必须要办理公证吗? 公证不是股权转让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股权转让按照公司章程或法律的规定进行,双方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股权转让协议即生效。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三、公司做出的股权转让承诺书有效吗 公司做出的股权转让承诺书依法成立的有效。股东转让股权应当遵守法律和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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