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三级比二级高。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根据信息系统在国家安全、经济建设、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程度,分为五级。其中第三级属于“监管级别”,由国家信息安全监管部门进行监督、检查。三级是国家对非银行机构的最高级认证,属于“监管级别”。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第七条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等级分为以下五级:第一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第二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产生严重损害,或者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损害,但不损害国家安全。第三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损害。第四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或者对国家安全造成严重损害。第五级,信息系统受到破坏后,会对国家安全造成特别严重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