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就是销售方,应根据购买方提供的购货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和开户行及账号的完整信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确认后,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法律分析 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也就是销售方,应根据购买方提供的购货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和开户行及账号的完整信息,在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确认后,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