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业犯罪包括哪些方面 |
释义 | 修订后的刑法规定,检察机关管辖53种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划分为三大类:贪污贿赂犯罪(第八章);渎职罪(第九章);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第四章)。贪污贿赂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个条文,规定了十二个罪名(394—396)包括: 1、贪污罪;2、挪用公款罪;3、受贿罪;4、单位受贿罪;5、行贿罪;6、对单位行贿罪;7、介绍贿赂罪;8、单位行贿罪;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10、隐瞒境外存款罪;11、私分国有资产罪;12、私分罚没财物罪。 渎职罪在我国刑法第九章中用了二十三条规定了34个罪名。包括: 1、滥用职权罪;2、玩忽职守罪;3、枉法追诉裁判罪;4、私放在押人员罪;5、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有七个: 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罪;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罪;3、刑讯逼供罪;4、暴力取证罪;5、虐待被监管人罪;6、报复陷害罪;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罪。 一、职务犯罪的特点 1、贪污受贿多 职务犯罪种类多表现为贪污罪和受贿罪。2010年审结的贪污贿赂案占同期总数的84%;其次是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渎职犯罪。 2、涉及领域广 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职务犯罪多发,资金密集领域和行业职务犯罪现象严重,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逐年增多。 3、亿元案迭出 犯罪数额巨大的案件时有发生,达到数千万元甚至上亿元。此类案件案中有案、案外有案,窝案、串案频发,案件牵涉面广。 4、作案智能化 隐蔽化、智能化、期权化现象突出,通过收受交易差价、股份分红、投资收益等形式收受贿赂较为普遍,增加查办惩处难度。 二、职务犯罪的法律规定 《刑法》 第三百八十二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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