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怎么投诉劳动仲裁 |
释义 | 投诉方式: 1.可以到当地的纪委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2.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可以向劳动局或上级劳动仲裁委投诉,也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当地信访部门。 3.可以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投诉的部门: 劳动仲裁过错中,仲裁人员有违法行为可以到当地的纪委监察部门进行投诉。 在劳动仲裁过程中,若仲裁员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若是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进行诉讼。 另外,可以向劳动局或上级劳动仲裁委投诉,也可以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当地信访部门。 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时,仲裁庭对劳动争议案件的裁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的四十五之内审结。如果案情复杂需要延长的,通过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适当的延长,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15日。 劳动仲裁的概念: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 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按照《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除非当事人是因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否则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时效的,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法律依据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三十三条 仲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回避,当事人也有权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提出回避申请: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代理人的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裁决的; (四)私自会见当事人、代理人,或者接受当事人、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回避申请应当及时作出决定,并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通知当事人。 第三十四条 仲裁员有本法第三十三条 第四项规定情形,或者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其解聘。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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