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购买重疾险时未告知既往病史,可能会影响理赔。保险合同是双方约定的法律文件,投保人应当履行告知义务,如实告知自己的既往病史和身体情况,保险公司也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告知投保人告知义务的重要性。如果投保人故意隐瞒重要的病史或疾病情况,保险公司在发现后有权依据合同约定拒绝理赔或解除合同。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和事项,保险人不得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告知投保人履行告知义务的后果。 2.《保险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应当履行提示投保人履行告知义务的责任。 3.《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合同自愿订立,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如实告知与合同有关的情况。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重要情况,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