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房屋质保期过后,如果房屋出现问题,需要由业主自己负责,开发商可以帮业主找人维修,但费用必须由业主自行负担,没有补贴也没有任何经济赔偿。 法律依据:《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 第四条 房屋建筑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质量缺陷,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 第六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工程质量保修书中约定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双方约定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七条 在正常使用下,房屋建筑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一)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二)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三)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四)电气系统、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为2年; (五)装修工程为2年。 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约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