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政府嘉奖属于荣誉还是奖励 |
释义 | 属于奖励。政府嘉奖不是荣誉称号,嘉奖是对个体的成绩给予奖励,荣誉称号是对特殊个体和集体特殊贡献给予荣誉称号奖励。 根据公务员奖励有关规定,公务员奖励种类为:嘉奖,记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授予荣誉称号。 在实施的过程中,因地方政策不同,实施奖励的情况也不同,一般是:一年年度考核优秀,给予嘉奖;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优秀,在本单位内有重大贡献的,给予记三等功;连续五年年度考核优秀,在本系统内有重大贡献的,给予记二等功;连续七年年度考核优秀,在本省市内有重大贡献的,给予记一等功;对国家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授予荣誉称号,对授予荣誉称号的公务员,可以给予晋升职务工资档次奖励,也可以给予一次性奖金。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管理本行政区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事务;发布决定和命令,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地方各级国家公务员。 行政奖励的内容: 1、物质方面的权益; 2、精神方面的权益; 3、职务方面的权益。 法律依据: 《公务员奖励规定》 第五条 公务员、公务员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忠于职守,积极工作,成绩显著的; (二)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模范作用突出的; (三)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或者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显著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的; (四)为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 (五)爱护公共财产,节约国家资财有突出成绩的; (六)防止或者消除事故有功,使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免受或者减少损失的 (七)在抢险、救灾等特定环境中奋不顾身,做出贡献的; (八)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有功绩的; (九)在对外交往中为国家争得荣誉和利益的; (十)有其他突出功绩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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