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改善型住房的认定标准 |
释义 | 改善型住房认定没有统一标准,各地对改善型住房的规定有所不同。对改善型住房判断一般有2种方案: 一种是以该地区人均住房面积为判断标准。以南京为例,对改善型还是非改善型住房,以购房人在购房前的人均住房面积是低于(等于)还是高于全市的人均住房面积来判断。如购买的第二套房产大于南京市人均住房面积,即被认为是改善型住房。如某市某年的人均住房面积为25平方米,3口之家的改善型住宅标准即为75平方米。 还有一种是以90平方米为分界线,即第一套住房在90平方米以下,购买90平方米以上的房产自住使用被认为是购买了改善型住宅。 上海改善型住房认定 根据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的相关政策,明确人均住房面积小于33.4平方米、再次购房,为购买“改善型住房”。 上海改善型住房政策: 1、上海改善型住房政策 对购买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80万元降低为60万元。同时,上海对“投资投机性购房”将收紧公积金个贷。 “投资投机性购房”最基本的条件是购买第二套(含第二套)以上非改善型住房;借款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超过33.4平方米(2008年上海市城镇人均住房建筑面积),第二次贷款购房,即认定为购买非改善型住房。 3、上海普通住房认定标准 (1)五层以上(含五层)的多高层住房,以及不足五层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旧式里弄等; (2)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平方米以下; (3)实际成交价格:低于同级别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内环线以内的低于450万元/套,内环线与外环线之间的低于310万元/套,外环线以外的低于230万元/套。 法律依据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关于延长部分规范性文件有效期的通知》 一、《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对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的通知》(沪房管财〔2014〕337号),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1月15日。 二、《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本市普通住房标准的通知》(沪房管规范市〔2014〕6号),有效期延长至2024年11月18日。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