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免税收入是指不纳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收入。主要包括国债利息收入,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权利息和红利的收入以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公益组织的收入等。 法律客观: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对重点扶持和鼓励发展的产业和项目,给予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