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工商注销网上办理流程 |
释义 | 工商网上注销操作步骤 1、登录电子税务局,点击“清税注销税(费)申报及缴纳套餐”菜单,进入公司注销登记引导页。 2、点击“注销预检”按钮可对未办结事项进行展示,处理完未办结事项后,再办理注销登记。 3、无欠税、处罚、逾期未申报的纳税人,可以点击“注销申报”完成当期(含本月)申报,再办理注销登记。 4、处理完欠税、处罚、逾期未申报后,可以进行“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 5、如果有“逾期未申报”/“欠缴税款”,情况,点击“预检”按钮,查看。 6、点击未申报监控中的“明细”可查看明细,如果有逾期申报信息,则点击“逾期申报”按钮,进行申报。 7、点击“我要清算报备”,进入填写清算报备页面。 8、录完企业所得税清算报备信息后,点击下一步,提交成功。 工商网上注销所需材料 1、公司清算组织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登记机关领取或网上下载,公司加盖公章)。 2、股东提交股东会决定公司注销的决议,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3、清税证明(税务局提供)。 4、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5、经确认的清算报告(股东签名)。 6、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及公司所有刻过的章。 7、出示公司在报纸上刊登的三次清算公告。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工商网上注销流程 1、网上申请。申请人登录当地政务服务网在线填写业务表单并提交电子材料,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登记机关对网上填报的申请文件、材料进行初审。 2、受理。申请文件、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通过初审,告知申请人到窗口或通过邮政快递提交纸质文件及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文件、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在5日内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并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登记机关自受理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4、决定。准予许可的,出具《核准注销登记通知书》并告知申请人自决定之日起10日内领取。不准予许可的,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并说明不准予登记的理由,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八条 国家网信部门负责统筹协调网络安全工作和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国务院电信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和其他有关机关依照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络安全保护和监督管理职责,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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