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开源节流包括污(中)水资源化,雨洪水利用,发展节水农业,提高工业、生活用水利用率,提高民众节水意识。2、分质供水 最大限度利用现有水资源。3、水资源养蓄 地表水地下水资源联合调蓄,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水资源的循环、再生。4、加强监管理力度5、东水西调,南水北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第三条 水资源属于国家所有。水资源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和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修建管理的水库中的水,归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 第四条 开发、利用、节约、保护水资源和防治水害,应当全面规划、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综合利用、讲求效益,发挥水资源的多种功能,协调好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