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全国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 2、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至四级残疾民警的子女加10分3、西安市引进高层次A类人才的子女加10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属下列情况之一的考生在招生录取时,增加录取总分10分后,参加招生录取。1.全国公安系统因公牺牲民警的子女,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至四级残疾民警的子女;2.归侨考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台湾籍考生,符合《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侨眷子女;3.西安市引进高层次A类人才的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