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资委职责 |
释义 | 国资委职责如下: 1、根据市政府授权,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政府出资的经营性国有资产和部分非经营性国有资产,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深化国有企业内部改革,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责任。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制定考核标准,通过统计和稽核等方式对所监管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负责所监管企业工资分配管理工作,制定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 2、通过法定程序对所监管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提出任免建议、实施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健全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依法对所监管企业的发展规划、重大投融资和产权变动等重大事项履行出资人职责。 法律依据:《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第十二条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是代表国务院履行出资人职责、负责监督管理企业国有资产的直属特设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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