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打印的遗嘱有遗嘱人的亲笔签名的,还需符合以下条件,才是有效的: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立遗嘱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遗嘱是真实的意思表示;遗嘱中的财产是合法个人财产,且有处分权;遗嘱每一页上有遗嘱人和见证人的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个或者数人继承。第17条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字。此外,继承法还规定了录音遗嘱、公证遗嘱等多种订立遗嘱的方式。公民有权处分自己的个人合法财产,法律规定遗嘱方式,是为了体现公民的真实意思表示。本案中,李先生生前将自己拟制的遗嘱委托他人打印,遗嘱从形式上虽不是李先生亲自书写,但订立遗嘱及遗嘱的内容是李先生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上有他的亲笔签名,并有两个无利害关系的证人现场见证并签字,由此也可证明,遗嘱是被继承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所以,应认定遗嘱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