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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苏州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释义
    领养孩子需要的条件如下:
    1、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5、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6、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领养孩子的流程:
    1、收养登记申请。
    2、收养登记员受理。
    3、收养资格及证明材材料审查。
    4、报民政局领导或分管领导批准。
    5、进行收养登记,填写收养登记证。
    6、颁发收养登记证。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领养孩子的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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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3:5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