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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社会公众在食品安全管理中享有哪些权利?
释义
    《食品安全法》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根据这一规定,社会公众在食品安全管理中享有以下三方面的权利:一、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食品安全关系每一个人的健康和安全,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有权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形成人人监督食品安全的天网,让不安全食品没有市场,让不法食品生产经营者无处藏身,只有这样才能形成有效的社会监督,形成只有守法生产经营才能在市场中生存的社会环境。《食品安全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当公布本部门的电子邮件地址或者电话,接受咨询、投诉、举报。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这一规定为公民和组织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提供了制度保障。作为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要勇于向监管部门举报违法的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这一方面是维护自身作为食品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需要,另一方面也是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履行社会责任的需要。作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对社会组织和公民所举报的问题认真调查处理,不能推诿拖延,对查证属实的举报予以奖励,以此鼓励公民的举报热情,并对举报人的信息予以保密,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二、了解食品安全信息。社会公众能够参与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一个基本前提是了解食品安全信息。为了保障公众的知情权,《食品安全法》规定了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制度,这些制度基本覆盖了食品安全管理的各个方面,是一个全方位的信息公开制度,包括:一是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方面,规定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不安全结论的,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质量监督等部门应当依据各自职责立即告知消费者停止食用或者使用,对经综合分析表明可能具有较高程度安全风险的食品,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提出食品安全风险警示,并向社会公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专家委员会及其技术机构,应当按照科学、客观、及时、公开的原则,组织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检验机构、认证机构、食品行业协会、消费者协会以及新闻媒体等,就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信息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信息进行交流沟通。二是在食品安全标准管理方面,规定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地方标准、企业标准都在卫生部门的网站上公布,供公众免费查阅、下载。三是在食品的标签、说明书管理上,规定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必须标明的事项,强调生产者对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不得含有虚假内容。四是在特殊食品管理上,强调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社会公布已注册或者备案的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目录。五是在食品出入境管理上,规定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当公布进出口食品的进口商、出口商和出口食品生产企业的信用记录。六是在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面,规定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信息发布工作,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及其处理情况进行发布,并对可能产生的危害加以解释、说明。七是在监督管理方面,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依法向社会公布并予以实时更新,同时规定国家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信息平台,实行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布制度,要求公布食品安全信息,应当做到准确、及时,并进行必要的解释说明,避免误导消费者和社会舆论,等等。上述这些规定,保障了社会公众对食品安全信息的知情权。对于上述范围之外的食品安全信息,公民和组织还可以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依法向有关部门申请公开,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受理,并依法予以公开。如果有关部门没有依法受理、公开信息,公民或者社会组织可以通过依法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方式维护自己的知情权。三、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有权提出意见和建议。提出意见和建议的方式可以是来信来访,也可以是在新闻媒体上发表意见、建议等。对于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关监管部门应当认真对待,并重视研究解决,作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重要参考。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农业部在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中承担哪些职责?
    根据《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对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进行监督管理,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出入境管理。农业部负责食用农产品的种植养殖环节,以及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畜禽屠宰环节和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与卫生部并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制定食品中兽药残留、农药残留的限量规定及其检验方法与规程,并会同卫生部制定屠宰畜、禽的检验规程。
    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职责
    食品安全管理员的职责是:1、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2、定期协助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3、制定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4、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食品安全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5、对食品安全检验工作进行管理;6、对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实施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7、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档案,保存各种检查记录;8、协助所在单位定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上交本单位的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食品安全综合自查报告样式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另行制定;9、与保证食品安全有关的其他管理工作。
    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享有哪些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规定,旅游者在旅游活动中应当享有下列权利:1.自由旅行的权利2.对旅游产品的知悉权3.安全旅行的权利4.自主选择权5.公平交易和缔结合同的权利6.获得赔偿的权利7.投诉权和诉讼权8.法律与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在我国现行的法律与法规中,对消费者的保护体现在许多方面。作为消费者的一员,对于游客来说,根据法律规定,其享有的其他权利。 当然,旅游者在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旅游者要遵守旅游地的法律与法规,尊重当地人民的风俗习惯,爱护旅游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不能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破坏公共秩序的活动。
    消费者在产品质量监督方面享有哪些权利?
    《产品质量法》第22条规定,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问题,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消费者在产品质量监督方面享有两方面的权利:一是查询权。对产品的质量问题,消费者有权向产品的生产者、销售者查询,通过查询了解产品的质量状况,根据产品的质量状况,自主决定选购所需产品。消费者的此项查询权,受法律的保护。对消费者就产品质量所提出的查询,生产者、销售者有义务如实回答。二是申诉权。消费者有权就产品质量向产品质量监督部门等有关部门申诉,接受申诉的部门应当负责处理。接受申诉的部门接到消费者的申诉后,应及时依法调查、处理,并向消费者作出答复。对查证属实的,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生产者、销售者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食品安全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吗?
    食品安全标准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是强制执行的标准。食品安全标准包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生产经营者、检验机构以及监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禁止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该内容由 闫璨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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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 12:0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