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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合伙公司和有限公司的区别有哪些
释义
    1、有限公司有法人,可以永久延续的,但是合伙公司则没有,而且随合伙人丧亡而解散。
    2、有限公司与其成员是属于不同的法律主体,两者的权利和义务不同,但是合伙公司和各合伙人唇齿相依,资产和义务是相通的。
    3、有限公司的法人有独立的财产,能独立承担责任,但是合伙公司不具有独立的财产,合伙的财产是合伙人共同所有的。
    4、有限公司中的成员变动基本都不会影响的公司的存续,但是合伙公司中的成员存亡、变更会导致合伙的解体。
    5、有限公司所负责任的债务,只可以向该公司追讨,其权利也指可由公司出面执行,合伙公司的各合伙人,可由合伙的债务被债主直接追讨。
    6、有限公司的成员或者股东,不视为公司的代理人,不可以使公司因其行为受束缚,合伙人可以随时以合伙公司的名义与外人订约,向外借债。
    7、有限公司的商誉属于该公司,公司成员不可以侵占,也不能擅自使用,但是合伙公司的商誉属于合伙人共有,合伙人在散伙后,可以各自用原合伙公司名称。
    8、有限公司可以注册一些并非以营利为目的的公司,而合伙公司则必须以营利为目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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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4:09: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