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办学校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坚持不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坚持不分重点班和实验班,2009年苏州市教育局在入学招生文件中重申上述规定,并且要求经市教育局批准举办的体育和艺术特色班只能进行特长测试,不进行文化课选拔考试,更不能把特色班办成变相的重点班。 法律依据: 《苏州市教育局关于规范义务教育中小学入学招生工作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中小学实行就近免试入学。江苏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意见〉的通知》(苏办发〔2009〕24号)中提出了实施要求。苏州市教育局《深化素质教育,丰富校园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三项规定的通知》(苏教办〔2007〕5号)明确规定公办学校坚持就近入学原则,坚持不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坚持不分重点班和实验班,2009年苏州市教育局在入学招生文件中重申上述规定,并且要求经市教育局批准举办的体育和艺术特色班只能进行特长测试,不进行文化课选拔考试,更不能把特色班办成变相的重点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