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成都住房公积金如何贷款 首先,想要获得住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不超过国家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 (二)具有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 (三)申请时在公积金中心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没有提取公积金用于支付拟购买住房的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四)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规定比例; (五)有较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 (六)能提供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认可的担保; (七)成都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朋友,就可以到贷款服务大厅受托银行窗口提交个人申请资料,受托银行进行受理、审核后,送至中心进行审批。完成审批后,借款人即可到担保公司办理担保手续,拿到担保公司出具《担保承诺书》后到银行签订借款合同,经中心核准后,由受托银行发放贷款,并通知借款人领取《借款合同》。 二、贷款额度与缴存余额和时间挂钩 成都市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为: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70万元,单职工最高贷款额度为40万元。 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余额)×缴存时间系数×20倍 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小于12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5; 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12个月至24个月的,缴存时间系数为0.9; 连续正常缴存时间在24个月以上的,缴存时间系数为1。 符合贷款条件的两人及以上借款申请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