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民事法律文书包括:1、起诉和受理文书:(1)公民起诉状;(2)法人或其他组织起诉状;(3)立案审批表;(4)不予受理裁定书;2、审理前的准备阶段文书:(1)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公告;(2)对公民起诉的受理案件通知书;(3)对法人或其他组织起诉的受理案件通知书;(4)被诉公民应诉通知书;3、管辖文书:(1)诉讼管辖协议书;(2)管辖权异议书;(3)对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书;4、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文书:(1)公民财产保全申请书;(2)法人或其他组织财产保全申请书;(3)提供担保通知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二十九条 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