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食品摊贩应当持身份证件和健康证明向经营所在地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备案,领取食品摊贩备案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摊贩未备案的,应当主动采集食品摊贩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经营范围等相关信息,告知其办理备案手续规定。 法律依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 第二十三条 食品摊贩应当持身份证件和健康证明向经营所在地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办理备案,领取食品摊贩备案卡。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发现食品摊贩未备案的,应当主动采集食品摊贩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经营范围等相关信息,告知其办理备案手续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