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事实职权和法律职权的区别
释义
    法律职权,“法律职责”的对称。又称“权限”、“法定职权”。是指国家机关或通过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行为时所具有的某种权能。它只代表国家或集体利益,是法律规定的,既不能转让,也不能放弃,否则就是失职或违法。事实职权则是在某个职位上拥有的权力。法律职权可以理解为依据法律确定的职权,事实职权可以理解为法律没有明确授权,但事实上该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有此职权。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区别是什么
    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区别是:股东大会对公司的重大事项进行决策,有权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对公司的经营管理有广泛的决定权。董事会的职权是对股东大会负责,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法律事实和法律事件的区别
    法律事件和法律事实,一般有以下两个区别,具体如下:1、概念不同:法律事件,是法律事实的一种。不依权利主体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法律事实和客观现象。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2、法律事实,就是法律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现象。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形成、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法律事件一般属于法律事实中的一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八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该内容由 张平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4 7:58:57